自烟花爆竹集中整治
“双月”行动开展以来
石城县公安局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
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全面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
联合职能部门
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
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开展突击式、网格化集中排查
坚决防范“非法储存、非法销售、非法运营”
通过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
加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形成强大声势
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进一步筑牢人民防线
9月10日
琴江派出所民警
在辖区内进行检查时发现
熊某某在其经营的香烛店及仓库内
储存了大量烟花爆竹
其在香烛店储存爆竹17捆,每捆30片
爆竹长20公分左右
并在仓库内存放不同品牌规格
未开封的爆竹32箱、烟花10箱
8封独立包装的爆竹
经现场询问
熊某某因侥幸心理
为以后能售卖烟花爆竹获利
在未获取相关资质
及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
将大量烟花爆竹储存在店铺及仓库内
其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9月8日晚
琴江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场所清查期间
在一烟花爆竹店发现
其将265盒爆竹存放狭小隔间
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已移送应急管理局处理
下一步
石城公安将持续推进
“双月”行动走深走实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
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幸福和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