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新电子税局智能开业热点问答

政务   2024-10-31 17:11   江苏  

如您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设立登记,税务系统自动获取感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业数据,您不仅可以通过新电子税局“新办智能开业”模块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还可通过《开业第一课》电子书学习新办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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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开业第一课》电子书



那么新办纳税人应如何办理智能开业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情形一





智能开业

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的纳税人,符合智能开业条件的,会收到短信并告知账号密码。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根据系统弹出“新办智能开业”的服务提醒对纳税人基本信息、地址信息等预填信息进行确认。若需办理其他新办事项(如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报告等),点击【新办事项】完成推荐的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

登录成功后,系统弹出“新办智能开业”的服务提醒对纳税人基本信息、地址信息等预填信息进行确认。

若需办理其他新办事项(如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报告等),点击【新办事项】完成推荐的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



情形二





一般开业

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的纳税人,不符合智能开业条件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根据系统要求完成信息确认,完成后可点击【下一步】办理其他新办事项(如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报告等)。

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

或首页-【热门服务】-【新办纳税人开业】。

根据系统要求完成信息确认。

完成后可点击【下一步】办理其他新办事项(如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报告等)。


1.如您需要开具13%、9%、6%等税率的发票并抵扣进项税额,可勾选【一般纳税人】选项,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您可点击以下链接了解政策规定☟☟

@中国税务有回应丨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2.新办个体工商户请注意征收方式的选择,如征收方式误选为查账征收,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申请定期定额。

3.未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的纳税人,目前须到线下大厅办理登记。

4.符合新办智能开业的纳税人,无需进行个人信息注册。【若原来注册过新电子税局(包括网页端、江苏税务APP),密码为原来的密码;若没有注册过,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不符合新办智能开业的纳税人,需先进行个人信息注册。





热点问答





1


问:新办智能开业适用于什么样的纳税人?


答: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后,系统会判断是否符合新办智能开业条件。“新办智能开业”适用于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的纳税人。如符合新办智能开业条件,系统会自动确认登记,完成法定代表人身份注册。



2


问:纳税人完成新办智能开业后,还需要在新电子税局进行发票额度申请吗?


答:新电子税局会自动进行票种核定(数电票)和初始赋额,在初始发票额度内,可实现直接开具数电票,无需提交发票额度申请。如系统核定的初始发票额度不够时,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



3


问:新电子税局中的新办智能开业场景包含哪些涉税业务?


答:新办智能开业场景包含涉税市场主体信息确认、主管税务机关科所分局分配、税(费)种认定、票种核定等涉税业务。



4


问:办理新办智能开业之后,被自动认定税种,但缺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如何处理?


答:目前可以在“补充应申报税费种信息”功能中增加税种。

具体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





5


问:法人收到江苏税务发送的“已为您自动注册新电子税局账号”的提示短信,需要做什么?


答:如纳税人即将开始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申报、开票等涉税业务,可根据短信提示内容进入新电子税局办理开业手续,该短信为提醒类信息,如暂时不需要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可暂不办理新办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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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税务12366、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审核:江苏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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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对纳税人、社会公众进行税收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办税服务和公众参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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