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4〕7号)精神,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方便群众有序就医,现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助产机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助产机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名单
来 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排 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宣传与健康促进处
审 核|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宣传与健康促进处
编 辑|董林浩
头条号|健康宁夏
抖音号|健康宁夏
视频号|宁夏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