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用好三个关键要素

创业   2024-11-30 22:25   北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出重大部署,提出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保障国家发展安全、产业安全、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的可靠力量。新质生产力的提出,为国有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源头供给、技术攻关、场景应用和生态培育能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推动基于新质生产力发展产生的新产业、新模式的兴起提供了指引。


在此背景下,国有企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以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导向,发挥具有丰富应用场景、创新组织平台等优势,尽快疏通创新体制机制的堵点卡点,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在资金出资、效果考核、失败容错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实现创新要素的创造性配置,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为此,应妥善用好资源、人才、数智三个关键要素,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和资金链“四链”深度融合,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力军和先锋队。


用好资源要素,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筑基


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主要特征,既需要立足当下,聚合创新资源,提高资金等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创新成果的转化效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也需要面向未来,加强对资源的创造性配置和创新性组合,增强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前瞻性未来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引领性力量。


从科技金融资源对创新活动的支撑度上看,需重点关注资金投入优化、渠道拓展和价值创造效能三个方面。一是资金投入与创新产出的关系。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资金对创新主体进行市场化投资具有“雪中送炭”的作用,需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国有资本和科技金融对创新活动的包容度。特别是对未来产业技术短期投资失败率高、回报周期长的包容性制度设计,是为了更好地获得创新成功带来的长期回报,提高创新产出。二是资金渠道来源与创新产出的关系。创新产出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且需要创新主体持续投入资金,尤其是对以技术为本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直接获取资金支持比间接获得支持更有性价比。因此,通过发挥国有资本的资源供给优势,设立专项基金以及发展股权转让、并购市场等方式,将有助于促进“投入-产出”实现良性循环,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创新能力提升与价值创造效能的关系。价值创造效能是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标志之一,是新质生产力形成的重要表现。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既存在创造价值的内驱力,也存在价值创造的外压力,这一发展逻辑正是其在市场经济中不断提升价值创造效能的动力源泉,进一步提升价值创造效能和经济增加值,将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劲动能。


用好人才要素,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速


人才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且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能动因素,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进程中扮演着“主角”。国有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需要融合型、专业型和跨领域的创新型领军领导人才。一方面,物质和精神领域的各类活动都需要发挥人的创造力。人才构成了创新活动的根基,对国有企业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起到了“定向”作用。特别是国有企业通过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围绕人才成长,促进创新联动,建立创新力、影响力和贡献力“三维”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将进一步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所需的新型劳动者,建立高质量的新型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必须发挥国有新型智库连接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的纽带作用。国有新型智库能够深入研究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战略、重大政策问题以及社会热点难点等方面的价值,提出涉及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技术研发创新、方法应用创新等领域的前瞻性和实用性政策建议,这与新质生产力所具有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内在要求相契合。建设并完善国有新型智库,培育和用好科技创新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型人才,将有利于国有企业通过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式,沉淀、输出和转化智力成果,为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速。


用好数智要素,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上新


数字技术、数据要素是数智时代的战略性、基础性、通用性新质生产要素,是新质生产力区别于传统生产力的显著标识。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估计超过1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0%左右。中国信通院预测,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体量将超过60万亿元人民币,我国数字经济投入产出效率将提升至约3.5。与传统的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相比,数智要素能显著提升生产效率,推动生产力实现指数级增长,释放出强大的“乘数效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要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数据资源作为企业资产的一种类型被纳入财务报表,这凸显了数据要素在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日益重要性。


以数智技术和数据要素提升国有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和效率,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突破口。首先,要加快数据要素聚集,将数据以数据流形式与物资流、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等融合,实现产业数据的贯通,有助于未来产业的培育。其次,要在人工智能、具身智能、产业智能等方面畅通数据生产、运营主体和使用主体之间的联系,构建数字产业新生态,以数据要素赋能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创新体系效能。最后,要发挥国有企业丰富应用场景的优势,推进“人工智能+”行动落地,以场景驱动“AI+”和“+AI”双向发力,加快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和融合化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开辟国家发展新优势。

作者分别为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研究员、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与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特聘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


作者分别为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研究员、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与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特聘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

来源:《现代国企研究》

企业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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