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盐山!男子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法院这样判→

文摘   2024-11-12 16:23   河北  

近日,一男子与妻子离婚后,竟发现二女儿并非亲生,一怒将前妻告上法庭。盐山法院依法判决:女方赔偿男方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男子张某与女子李某结婚数年,先后生育两女。多年两地分居,两人感情逐渐淡薄,后协议离婚。双方约定:长女由张某抚养,次女由李某抚养。离婚半年后,由于种种原因,张某怀疑二女儿并非他的亲生女儿,遂向盐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亲子关系。
盐山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权威机构出具了DNA咨询报告。报告显示,张某二女儿的确与张某没有亲子关系。为此,张某一怒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
盐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一女,且由张某抚养至10岁,这对张某的身心造成了严重损害。据此,盐山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来源: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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