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紧紧围绕“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主题,积极组织各中队相继在服务区、收费站、学校、广场、镇社区、企业等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为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交通安全进广场
安川中队、安岚中队民警分别走进紫阳县广场、岚皋县中心广场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民警结合冬季交通安全出行特点和辖区实际路况,利用“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系列展板,详细向群众讲解高速公路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文明出行正确做法等内容。同时,民警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热情地为居民答疑,针对大家关心的高速公路出行注意事项、交通法规等疑问,均给予耐心且专业的解答,并积极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
模拟演练与现场指导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高潮。民警积极组织群众开展高速公路应急情况模拟演练。模拟车辆在高速突发故障场景,民警先是细致入微地示范整套正确应对流程,从准确拨打救援电话,到在车后安全距离摆放警示标志,再到将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每个步骤都清晰明了。随后邀请居民参与体验,居民们热情高涨、踊跃尝试,借此更好地掌握关键技能,为应对类似突发状况做好准备。
交通安全进服务区
安汉中队、安平中队、平镇中队民警分别在汉阴服务区、平利服务区、天书峡服务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民警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广泛宣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了各类交通事故案例,直观地警示人们超速、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民警还结合实际案例,向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冬季高速公路行车注意事项,如遇恶劣天气如何正确使用灯光、保持安全车距等。
在咨询服务环节,民警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关于交通法规、事故处理、车辆年检等方面的疑问。过往司机纷纷表示,此次活动让他们受益匪浅,今后一定会更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交通安全进企业
安十中队民警走进陕南石油配送中心、城东客运企业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民警聚焦冬季高速行车风险,结合石油运输超长、超重特点,讲解应对恶劣天气、紧急避险等知识,通过讲解典型案例,以案例剖析违法危害,与司机互动答疑,提升全员交通安全意识,筑牢石油运输“安全线”。民警还向客运企业司乘人员详细解读法规政策,让乘客与驾驶员明晰乘坐超员车的危害、超速、违规变道等违法行为后果。同时,检查客运车辆安全带、灭火器等安全设备状况,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车辆安检、驾驶员状态监管,加强出车前安全教育,携手守护高速客运“生命线”,保障旅客平安出行。
交通安全进镇社区
安十中队、安平中队、宁石中队民警分别走进白河县中厂镇、平利县白果社区、石泉县红岩社区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通过悬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认真向群众宣传和讲解行人上高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同时,以案释法通过交通事故警示案例教育,采取“面对面”宣讲、“点对点”普法的方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做到“知危险、会避险”,自觉摒弃各种交通陋习,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
交通安全进学校
秦宁中队组织民警前往宁陕县筒车湾小学开展主题宣传。民警向学生们讲解了今年“122”的主题知识,与同学们展开面对面交流,围绕日常步行安全、乘车安全、一盔一带等方面内容进行有趣讲解,教育并引导小朋友们要走人行横道、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不能随意横穿马路、不能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让学生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掌握交通安全知识。
来源:高交大队 | 编辑:蔡 玮
审核:周瑞儒 | 签发:王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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