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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4年陕西省“美丽乡村行”暨“千村宣教”文艺下基层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安康站活动举行,活动中对2024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十佳交通民警”“十佳交通辅警”获奖个人进行了颁奖,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即日起市公安局将对受到表彰的20名十佳交通民、辅警的先进事迹进行展播。
刘祖强
全市十佳交通民警
白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冷水中队指导员
2008年,刘祖强通过公务员招录,从一名教书育人的人民教师转行成为一名守护万家灯火的交通警察,从警以来,他一直坚守在基层一线默默耕耘,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作为中队负责人,他既是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经常带领民辅警战斗在一线,始终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他一直追求的目标。
2022年11月4日18时,接110指挥中心指令:辖区麻虎镇兴坪村道有小孩被小车撞伤,肇事驾驶人驾车逃逸。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通过走访锁定了嫌疑人杨某某,经检测,杨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5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但此时杨某某已找来了没有喝酒的刘某“顶包”。在接到值班民警电话汇报后,为避免案件办成“夹生饭”,前脚刚到家的他,立即驱车连夜赶回中队,对嫌疑人杨某某和“顶包”的刘某分别展开突审,在经过法规宣讲和强大的心理攻势下,杨某某和刘某二人串供的防线被突破,二人均如实供述了杨某某醉驾发生事故后逃逸,以及串供的经过,使案件成功告破。
工作上,他勤勤恳恳,可在生活中,却始终心怀愧疚。为人子,父母近在咫尺但却不能尽孝身旁;为人夫,却把家庭的重担抛给了多病的妻子;为人父,女儿的成长他无法陪伴。但对待人民群众始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
2023年5月5日早上,他和往常一样准备带队进行路查,接到报警:“在316国道麻虎镇康银社区路段,一女子被一辆摩托车撞了,受伤严重,肇事驾驶人逃逸,请出警处理。”接警后他立即带人前往现场勘查,发现事故现场只遗留了一辆没有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虽调取了事发地监控视频,但伤者和附近群众都不认识肇事驾驶人。在无法通过“车找人”和“人找人”后,他没有气馁,带领干警通过对肇事车辆内物品仔细检查,找到了一个被拆封的快递包裹碎片,上面有一个不完整的地址以及一个模糊的签名,用这个不完整的地址名称与周边市县一一进行比对,最终在当地找到肇事驾驶人何某某,从案发到破获只用了30多个小时。
从警16年,刘祖强从未动摇过对事业的执着和追求,先后多次被省、市、县公安机关评为“优秀民警”“优秀公务员”,2018年被授予“个人三等功”。他,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不平凡的理想,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警察的神圣誓言。
来源:交警支队 | 编辑:蔡 玮
审核:周瑞儒 | 签发:王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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