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及个人的通报》,对全省70个表现突出单位、50名表现突出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安康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八五”普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市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总体部署,忠诚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平安安康、法治安康建设目标,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全警法律实战大练兵,创新开展公安特色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电信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禁毒、道路交通安全等公安专项法治宣传,创新重点项目“警长制”,优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深化“六进”活动,大力推行公安信访工作法治化“6683”源头治理等社会治理创新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平安安康建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公安局两次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连续十四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胜单位。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安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部署,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持续深化法治公安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来源:法制支队 | 编辑:蔡 玮
审核:周瑞儒 | 签发:王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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