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需担责 签字要谨慎

文摘   2024-11-02 13:22   贵州  

担保有风险,需三思而后行,10月29日,晴隆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提供担保而引起的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据悉,原告周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系叔侄关系,俩人均在某某县做生意,周某某经营一家砂石场,而陈某某则是做建设工程。在2017年,陈某某因工程建设需要向贵州某混凝土公司购买混凝土,由于资金短缺无法支付货款,该混凝土公司拒绝向陈某某供应混凝土。陈某某想到周某某经营的砂石场经常向该混凝土公司供应砂石,就找到周某某,请求周某某出面为其担保,周某某考虑到是亲戚关系,便答应了陈某某的请求为其进行担保。之后,因陈某某一直没有支付混凝土公司的货款,该混凝土公司就陆续从应支付给周某某的砂石货款中扣掉陈某某应支付的货款金额,经过最终核算,被扣货款金额共计达46万元。

到了2022年7月,由于陈某某无力偿归还该货款,便向周某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借款金额、借款人、证明人等信息,同时约定在一年之内全部还清。但约定期限届满后,在周某某的多次催促下,陈某某也仅偿还了其中的6万元,尚有40万元一直未偿还,并以各种理由一再拖欠。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顺利拿回自己出面担保代为支付的货款,周某某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经认真查阅,发现该案涉案金额虽然较大,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原被告有亲戚关系,调解成功可能性较大,便立即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员耐心的调解下,该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并对调解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自此,该起因好心担保而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会受到朋友、亲戚的请托要求出面做担保,都会出于好心或者是碍于情面难以拒绝,但得慎重考虑,担保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可能需要为他人违约买单,给自己引来债务甚至是官司。

在此提醒大家,担保需担责,签字要谨慎。在面对他人的担保请求时,我们应当充分了解担保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问题,慎重考虑、量力而行,将保护自身权益放在首位。

来       源:晴隆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       辑:陈维维
校       审:戴    毅
审       发:杨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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