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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速度了解
近日,公安部发布了
《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网
驾驶证或将有大调整
详情带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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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共111条,此次修订拟修改5条,主要包括:
▶调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规定。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涉及条款为第十四条规定。
▶调整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年龄上限规定。将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涉及条款为第六十五条。
配图,摄图网-500859751
▶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因弹性延迟退休申请延长驾车时间规定。为与国家弹性延迟退休政策相衔接,规定年龄在63周岁以上申请继续驾驶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人,参加体检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身体条件符合继续驾驶大中型客货车要求的,可以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涉及条款为第六十五条。
▶调整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驾驶证注销年龄规定。将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注销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涉及条款为第七十九条。
▶完善校车驾驶资格的申请年龄和注销年龄规定。将驾驶人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年龄上限的表述由“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年龄符合国家校车驾驶资格条件”,校车驾驶资格的注销年龄表述由“年龄超过60周岁的”调整为“年龄超过国家校车驾驶资格条件的”,保持与上位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相一致。涉及条款为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二条。
配图,摄图网-501540460
▶另外,将已实施“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申请年龄由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的便民措施上升为部门规章规定,将便民服务措施制度化,推进改革法治化。
▶下一步,公安部将根据公开征集的意见建议对《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内容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报批稿)》,并按规定启动报批程序。修订后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配图,摄图网-500851915
目前还是征集意见稿
如有新的政策公布
小编将及时发文分享
趁今天这个机会
堆堆再来分享一些
驾驶证相关的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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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初次领证有效期为六年,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六年到期后您可换领十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十年期到期后您可换领长期有效的驾驶证。
驾驶证逾期未换,根据超期时间长短,换领的程序不一样
①如果超期未满1年,可以正常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重要提醒:逾期期间不允许驾驶机动车上路。
②逾期未换证满1年以上,未满3年的,驾驶证会被系统注销,此种情况属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驾驶人通过重新考取科目一合格后进行换证,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③驾驶证超过有效期3年的,驾驶人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摄图网-50085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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