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高中学校石新路校区关于开展九龙坡区2024年“小升初”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06-06 17:04   重庆  


2024

招生简章

重庆市渝高中学石新路校区



报名工作

相聚助力花开

梦想点亮未来

“小升初”报名工作通知

根据市教委、区教委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适龄少年“小升初”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ART 01

2024年我校招生服务区域


南华街66、307、319、325-400号、701、703、810、1022、1036号;渝成街20、22、84、98、100、126、158、255号附3号、255号附8号、255号附13号、271、277、289、382、404、426号;白桃路[天鸿龙宇金座(白桃路2号)、秋玉景苑(白桃路5号),白桃路10号];朝阳路[招商时光序(朝阳路114号),朝阳路195、205、225号,优步大道(朝阳路227号)];石新路[石新路1号,石新路33号,老街印象(石新路2号),石新路23、25、27号附4号、27号附34号,石新路29、45、47、49、51、53、61、63、67、69、116号];我平方(石小路209号);枫丹树语城(柳背桥路4号);红阳村1号-11号;兰花村1~53号、58~68号;白鹤村[白鹤村1号附3号,白鹤村6、7、8、9、11、12、13、14、15号、临15号、16号、17号、临17号、26、27、29、30、31、32、33、35号,白鹤村山林组4、12、47、48、79号,白鹤村山林组46号附1号,白鹤村临山林组111号];白鹤小区二期、白鹤小区一期(白鹤小区1号到8号);山林村[山林村5、10、32、84号附1号、92、96、101号附1号、101号附2号、山林村138号;山林村7号附3号,山林村13号附1号,山林村临14号,山林村24号];石杨村1-102,160号以上,201、202、203、208号。

      

PART 02

时间安排及操作方式



(一)户籍地网上报名

时间:6月7日—6月11日

方式一:手机端“渝快办”APP



方式二:电脑端网址https://jcjy.cqedu.cn/zsxtwt/

        若申报我校,请选择:     


查看并确认录取结果

时间:6月16日—6月17日

方式一:手机端“渝快办”APP



方式二:电脑端网址https://jcjy.cqedu.cn/zsxtwt/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网上报名

6月20日—6月23日,“购房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

7月1日—7月3日,“积分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

方式一:关注并进入“九龙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二:登录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点击“招生入学”模块进行报名。

查看录取结果

7月1日,“购房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查看录取结果;

7月9日,“积分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查看录取结果。

方式一:进入“九龙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模块进行查看。

方式二:登录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点击“招生入学”模块进行报名。

方式三:通过“渝快办”APP进行查询。



PART 03

报名对象



(一)本区户籍学生

1.我校服务区域内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地适龄少年户籍所在地址与监护人房屋产权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适龄少年,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少年与其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年级学籍证明。

2.我校服务区域内参照“三对口”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适龄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除了出具前款所需材料外,还需九龙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适龄少年监护人(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3.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在我校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三对口”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由学校上报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购房入学

基本条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住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不低于51%)且居住满半年(截至2024年5月)。

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房产证(若因抵押、拆迁等无房产证,可提交购房合同、不动产证明或其他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2.积分入学

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暂住)满半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截至2024年5月)。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户口簿;②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③九龙坡区社保局出具的城镇职工社保证明或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证明;④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证明材料。

3.区教委指定接收学校——重庆市渝高中学校石新路校区

按区教委安排,在二郎、巴山、石桥铺(主要接收兰花小学、巴山小学、石新路小学、石桥铺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务工、经商或购房的随迁子女,在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原则上就读我校。

  


校园一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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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党政办

文案|田秀芳

排版|聂思凡

审核|罗薇

签发|余玮


学校地址

九龙坡区科园三街27号(石桥铺校区)

九龙坡区新区大道99号(二郎校区)

九龙坡区石新路27号(石新路校区)

023-68610953 68634082  68629964






重庆市一一一中学校
重庆市111中学,始建于1973年。经过几代师生的共同努力,历经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始终以“为孩子的终生发展奠定基础”为办学宗旨,以“知天下,志天地”为培养目标,坚持“立德、立言、立行”的办学理念,在教育路上为学生的智慧人生默默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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