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一一一中学校
食堂原材料供货商
邀标比选公告
一、邀标项目
重庆市一一一中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服务
二、比选方式
竞争性比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重庆地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的公司,经营范围中具有和本项目相关的资质,公司须成立三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以前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2.投标人是重庆市教委教育后勤协会会员单位。
3.投标人最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无不良违规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正式发票。
5.投标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供货服务、能够提供临时或特殊保障供给。(提供企业人员社保、车辆)
6.投标人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为学生购买食材保险。
注:上述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否决其投标人投标资格处理。
四、资格审查
资料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无
六、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提供市场管理局授权打印的征信记录和近二年无不良违规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
3.投标单位情况简介。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如有委托代理人完成本次投标活动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6.近二年内,承接过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的合同和付款凭证复印件(也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
7.提供为111中学食堂供应材料的服务方案。
8.报价函。 注:纸质标书二份,正本一份,每页上须加盖鲜章,副本一份,可以由正本进行复印。按投标文件顺序自编页码装订,二份纸质标书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密封处盖公章,竞标人手写签名后单独交予比选小组。凡未按以上要求准备标书的,则视为无效废标。
七、报价要求
1.本次食材供应分为三类:A、肉禽冻货类(含猪、牛、羊、鸡、鱼等);B粮油蛋类、蔬菜干副类;C、牛奶水果类
说明:可A、B、C类单独投标。如单独投标,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类别。
2.报价方式。肉类结算按渝中区石灰市菜市场相同品类的综合单价报下浮率;蔬菜类结算按石灰市菜市场相同品类的综合单价报下浮率;粮油类按投标日行情报价,粮油类报价原则上半年内不予以变动,半年后根据市场行情确须变动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干副调料按渝州交易城相同品类单价报下浮率该报价中标后原则上半年内不予以变动,半年后根据市场行情确须变动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牛奶水果类按永辉超市价报下浮率。
八、投标时间
本次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和电子文档,由专人送达学校指定联系人刘强(电话:15223999727),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0时,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则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九、评标办法
1.由学校采购小组成比选工作小组,于2024年7月1日 10时前进行比选,按比选小组每位成员打分结果计算总分,总分由高到低 排序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得分最高的单位中标。对得分有异议的投标单位在公示期向比选小组联系人提供书面质疑函,收到函件时则公示时间暂停,由比选小组提供书面回复,视回复具体情况,按重新提交资料比选、重新计分、重新公示和继续计算公示期四种结果处理。
2.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有一项不合格则视为无效废标)。
3.综合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4.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条款拟定合同并签署,双方任何一方如拒签合同或修改相关条款,则视为欺诈招标或是竞标,中标结果作废,并向学校赔付5000元以上的经济补偿,学校一方保留继续追究权利。
5.本次比选中标单位签合同时间为三年,在签约前或合同期内如违反合同约定或出现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则由比选结果中排名第二的单位递补作为中标单位。
十、比选单位全称
比选单位全称:重庆市一一一中学校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新路27号
本比选办法解释权归重庆市一一一中学校。
排版|聂思凡
审核|罗薇
签发|余玮
学校地址
九龙坡区科园三街27号(石桥铺校区)
九龙坡区新区大道99号(二郎校区)
九龙坡区石新路27号(石新路校区)
023-68610953 68634082 68629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