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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布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
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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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公布《2024年10月江门市房屋供应、成交和库存情况》,数据显示,10月全市商品住房成交面积约38万平方米,为去年6月以来单月最高,环比、同比均实现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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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成交量创阶段新高
10月全市商品房成交面积约51万平方米,环比增长45.1%。商品住房成交面积约38万平方米,为2023年6月以来近17个月的单月最高,环比增长72.5%,同比增长19.5%,其中鹤山市(132.3%)和恩平市(120.9%)环比增长明显,恩平市(30.8%)、蓬江区(26.5%)和新会区(26.2%)同比增长较快。
1-10月全市商品房成交面积约40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成交面积约273万平方米,同比减幅均连续7个月收窄,比1-9月分别收窄2.3个百分点和4.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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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略有下降
10月全市商品住房成交均价7991元/㎡,环比下降2.9%,同比下降3.6%。其中新会区、开平市和鹤山市环比、同比均上涨,恩平市同比上涨。
1-10月全市商品住房成交均价8019元/㎡,同比上涨0.1%,其中新会区和四市同比均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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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库存量持续减少
截至10月底,全市待售新建商品住房54819套,环比减少2.0%,同比减少5.5%。其中江海区、鹤山市和恩平市环比、同比均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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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住房成交量同比减少
10月全市存量住房成交面积约19万平方米,同比略有减少,其中台山市环比增长。
1-10月全市存量住房成交面积约228万平方米,占全部住房成交比例的45.4%,比去年同期增长8.5个百分点,其中鹤山市同比略增。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编辑:陈聆
二审:艾曾
三审:李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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