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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街坊,好消息!
扩大补贴范围、简化申报流程......
江门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政策有调整!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范围,方便消费者申领补贴,我市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调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对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内容和要求做出了调整。
来源:图虫创意,已获授权。
较调整前
满足以旧换新条件的
电动自行车范围进一步扩大
补贴申报流程也得到了简化
让更多有换车需求的消费者
可以享受政策补贴
01
调整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02
简化流程
(一)新增补贴对象。
(二)简化申报流程。
03
注意事项
(一)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二)所有新车均应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否则无法通过审核并发放补贴。
(三)依法登记上牌的旧车,消费者应按规定完成报废注销手续,否则因旧车未完成注销引发相关法律责任将由车主承担。
(四)旧车合法来源证明:①依法登记上牌的旧车,消费者申请补贴时上传《非机动车行驶证》;②未在交管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申请补贴时上传《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或发票。
欢迎符合条件的消费者
踊跃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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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
《关于调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内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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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舒
二审:艾曾
三审:李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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