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人,延期通知

政务   2025-01-03 08:36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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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浙丽保”参保人数超过206万,参保率超过86%。今年,“浙丽保”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全面优化待遇,设三个保险责任;实行连续参保、非连续参保差异化待遇;增设增值服务;如没有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会对群众“浙丽保”待遇享受产生较大影响。为了让更多群众有充分时间知晓新政策,确保参保群众待遇不受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2025年度“浙丽保”集中参保截止期延迟为2025年3月31日。

一、集中参保截止时间



2025年度集中参保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保费标准



2025年“浙丽保”保费为100元/人。

三、缴费渠道



1.扫码参保:使用支付宝、微信扫“浙丽保”二维码,进入“浙丽保”页面进行参保缴费;

参保二维码

2.“浙里办”参保:打开“浙里办”,搜索“浙丽保”进入页面,点击“便利参保”的扫码保、个账保、共济保、资助保,选择参保入口进行参保缴费;

3.短信参保:点击2025年度“浙丽保”参保短信中的参保链接进行参保缴费;

4.窗口参保: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浙丽保”专窗和农商银行柜台现场参保缴费。

四、温馨提示



按照《关于调整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保障待遇的通知(试行)》(丽政办发〔2024〕71号)规定,对未在2025年参保的人员,实行差异化保障待遇:一是重新参保后设有6个月待遇等待期,期间不享受任何待遇;二是在待遇等待期满首年按“浙丽保”现有保障待遇50%享受,今后年度连续参保的,待遇享受比例每年递增10%,连续参保缴费5年后可100%享受“浙丽保”待遇;三是在按比例享受“浙丽保”保障待遇期间,不享受“浙丽保”支付限额提高的激励待遇、新增扩面待遇和特殊补充报销政策;四是如期间存在中断参保的,待遇享受比例从50%重新开始计算。

为确保您在今后年度能更好享有“浙丽保”保障待遇,请尚未参保的市民朋友积极投保!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578-2070333。

(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来源丨丽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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