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坏民警!龙泉潘某某电话无人接听……

政务   2025-01-10 08:32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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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终于扶持我了!

发补助了!

只需提供一个名下

能正常使用的银行账户

便可领取“国家专项扶贫补助”


面对这样的“诱惑”

你心动了吗?

别信,别信,别信!都是假的!

龙泉差点有人被骗

一起来看真实案例

近日

泉市公安局反诈中心

突然接到涉诈预警信息

龙泉市民潘某某取现异常

存在高危情况

预警劝阻员立即尝试与潘某某取得联系

但其手机一直处于未接状态

15时30分许

中国农业银行龙泉剑川支行联系到

龙泉市公安局反诈中心

称一女子来到营业厅

并执意要求进行大额现金转账

存在较大交易风险

经核实

该女子正是警方急切寻找中的潘某某

反诈中心民警立即连同辖区派出所

前往潘某某所在银行开展见面劝阻

通过近两个多小时的劝解

潘某某承认了在进行刷流水的行为

原来就在不久前

潘某某收到了一条不知名信息

打开后发现竟是“国家扶贫补助”的通知

▲网络图片

潘某某扫描二维码后

“扶贫专员”联系到潘某某

称只需提供一个名下能正常使用的银行账户

便可领取“国家专项扶贫补助”

但潘某某提供银行账户后

对方却表示银行卡额度太低

需要先包装流水提高额度

同时也能提高扶贫额度

潘某某信以为真

便按照指示在收到“测试金”45000元后

准备到银行取现并汇款到对方指定账户内

幸得民警与银行工作人员的及时劝阻

这才没让骗子得手

“我差点就成了骗子的帮凶,差点就犯罪了!”经过民警讲解,潘某某恍然大悟到骗子是在利用其账号对诈骗财物进行“洗钱”。

目前,该笔涉案钱财已经移交相关部门,将原路返还至受害人手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两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扶贫政策的落实和发布必须以官方信息为准,不要轻易接听陌生来电、添加陌生人好友、点击未知链接、扫描陌生二维码、下载不明APP。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切莫贪图小利,沦为犯罪团伙的“帮凶”。



龙泉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丨余久庆  吴   轶

编 辑丨谢卉齐

责 编丨郑沐欣

终 审丨林 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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