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
自治区本级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指南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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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截图。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可按招用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确认,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每招用1人1500元。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社保经办机构将后台数据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si/)发起告知,企业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后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线上申领。
企业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办理(劳务派遣单位仅适用线下申报)。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原件1份;
(2)《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3)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1份(属于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可免提供)。
(4)劳务派遣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劳务派遣单位人员名单》,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②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1份;
③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资金分配协议,原件1份;
④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书面承诺,原件各1份。
(实际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无需提交劳务派遣合同、资金分配协议)
(1)网上自主申报:
①《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原件1份;
②《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③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1份(招用人员属于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可免提供)。
(2)招用人员属于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通过网上“一键确认”形式办理无需材料。
注:单位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劳务派遣单位在线上网厅查看申报要求并下载相关表格后,通过线下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2.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至企业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银行账户,请核对银行账户信息,如需变更,请及时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办理。
3.自治区本级参保企业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联系方式已变更的,请及时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更新,以便及时接收社保相关惠企政策信息。
4.一次性扩岗补助已审核通过的自治区本级参保企业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