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招聘人数:30人
考核形式:心理测试、综合面试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截止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在验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佐证;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届考生,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应聘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需按照附件3《报名材料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327651182@qq.com。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4),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以电话、短信或者邮件的形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一)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测试时间15-3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学校通知。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综合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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