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9时25分,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金平大队执法队伍在外马路市中心医院附近检查时,发现粤DD56XXX小型汽车停在医院路边上客,形迹可疑。执法人员在亮证表明身份后,依法对该车司机和乘客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对司机进行调查(图片由金平大队提供)
经询问乘客得知,乘客是通过"哈罗"出行网约车平台以“快车”方式预约到粤DD56XXX小型汽车在中心医院上车前往澄海区,相关“快车”网约订单已生成。执法人员对司机李某进行调查,李某已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但现场不能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李某就本次运输行为反映的情况与乘客所称不符,并一直谎称接的是顺风单。执法人员根据对乘客的调查询问以及平台派单情况,对李某辩解情况进行核对,在证据面前,李某最终承认了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现场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开展普法宣传,讲清“快车”与“顺风车”出行方式的区别及非法营运的危害,引导其要依法依规经营服务。
因李某涉嫌使用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粤DD56***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扣押该车。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编辑:朱咸军
校对:黄彬
审核:郑红弟
选摘自《汕头交通运输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