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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等七部门《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 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推广应用,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安排,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开展了《规范》创新应用企业征集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择优推荐、专家评估审查等,确定了25个《规范》创新应用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单位学习借鉴创新应用企业经验做法,加快推进《规范》落地应用,提高数据治理与应用能力,夯实矿山智能化建设基础,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创新应用企业名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