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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安顺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12月2日至6日,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庆林带队对安顺市2024年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安顺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值班值守情况开展了夜查,抽查了普定县、平坝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延伸抽查了石旮旯等4处矿山企业。检查结束后,召开了反馈座谈会。
检查组指出,安顺市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一要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下功夫,确保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二要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强化瓦斯治理,精细化抽采瓦斯,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抓实顶板、煤仓、通风系统管理等工作。三要持续推进矿山煤矿“六个一批”、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矿山高质量发展。四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改进监管方式,灵活采用夜查、四不两直、解剖式监管执法等方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五要严格执法,用好监管执法系统,严格执行“自由裁量”的相关规定。六要加强对值班值守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远程监管操作技能。七要深刻吸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全力以赴抓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新疆举行煤矿智能化暨煤田火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
12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暨煤田火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研讨会,针对全省非煤矿山安全基础提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四项工作措施。
一是督促推进转型升级。按照《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要求,督促各州、市列出“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清单,确保全省非煤矿山总数控制目标完成,从根本上解决非煤矿山小散弱等问题。
二是强化分级分类监管。督促各地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评估安全风险等级,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在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频次及检查重点事项等方面体现差异化。对于A、B级矿山以自我管理为主,随机抽查为辅;对于C、D级矿山实施重点安全监管,分别每半年、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是推进重大灾害治理。按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查清矿区内采空区、地质构造、水体与通道、地压活动区域等致灾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治理,做到灾害治理不到位不生产。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铁腕整治以采代建、以采代探、不按设计生产建设、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同时,强化对停工停产矿山的安全管控,防止机构不健全、培训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违章冒险作业酿成事故。
“同时,还制定了《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对涉及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等许可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12月12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三十场新闻发布会,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庞雁强介绍省应急管理厅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服务市场主体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联合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延安市煤矿安全工作紧急会议
12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会同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延安市煤矿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陕西局二级巡视员井福泉出席会议并就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以及陕西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延安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煤矿上级公司、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陕西局执法三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上级对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通报了2024年全省煤矿事故及典型涉险事故案例以及辖区煤矿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研判了影响延安辖区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并就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指出,岁末年初历来是煤矿安全生产关键期,也是事故高发期,特别是近期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全市煤矿重大隐患屡禁不止,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剧,煤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工作状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念头,把监管监察力量集中放在关键点、紧要处,切实做到监管监察不失位、管理管控不失守。
会议强调,一是政府监管监察部门、煤矿上级公司企业要形成合力,严格执法与服务指导并重,紧盯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即日起,市、县(区)两级监管部门和煤矿上级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持续开展暗查暗访和督查检查,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二要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坚持全面普查、周期实施、分区施策、常态补充的原则,查清探明3-5年内采掘活动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以报告、图纸、报表、台账等形式综合体现普查成果,严禁不普查、少普查、假普查行为;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应急水平。严格信息报送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