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
第七批
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
项目介绍
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是由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处(省法律援助中心)、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省律师协会共同组织实施。
自2018年底起,该行动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到省内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并有明确需求的山区、海岛县服务一年,助力浙江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法治浙江示范区创建。迄今,6批次行动共汇聚140人次志愿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00余件、法律帮助案件7600余件,开展普法宣传和讲座7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500余次,得到了服务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现第七批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已启动,欢迎具有奉献精神、勇担社会责任的志愿律师积极参加,踊跃报名,用您专业智慧和公益热忱,为人民群众撑起维权伞,为弱势群体撑起正义蓝天。让我们携手,将法治之光洒满每个角落,共绘社会和谐的美好画卷。
一、志愿服务期限和内容
志愿服务期限为2025全年。志愿律师在所派遣的服务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二)开展法律讲座和普法宣传工作;
(三)对服务地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辅导,做好传帮带工作;
(四)根据当地需要,当好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法律顾问;
(五)参与窗口值班、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
(六)完成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完成服务地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服务地点
淳安县、洞头区、苍南县、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武义县、衢江区、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青田县、云和县、龙泉市、景宁县、松阳县
三、志愿律师、律所资质条件
报名参加第七批志愿服务行动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有《律师执业证》,并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独立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和经验;
(三)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善于与人沟通,热心公益,具有奉献精神;
(四)品行良好,无因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5周岁以下。
以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名义报名的,推荐的志愿服务律师不得超过3名,且每名志愿律师服务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以律师个人名义报名的,原则上连续服务年限不超过2年。
四、志愿律师招募程序
(一)动员、报名
志愿律师向所属市司法局提交报名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报名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律师轮换方案》。相关市司法局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初步遴选后将拟推荐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各一式两份),于11月29日前一并报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审核后报项目办[不接受被援助县(市、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报名]。
(二)名单确定及体检
12月上旬,项目办确定志愿服务律师名单及对应服务地。入选名单的志愿律师,由项目办委托当地市司法局组织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或提供半年内的体检报告。体检所需费用由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支付。
(三)签订协议
服务地司法局、项目办,与志愿律师和符合规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项目办发送《派遣通知书》。
(四)培训和上岗
集中派遣前,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省律师协会共同组织志愿律师岗前培训,志愿律师持《派遣通知书》、本人身份证赴服务地司法局报到。
五、志愿律师待遇
(一)政策支持
1.在志愿服务期间,享受律师协会的优惠政策;
2.将参与本志愿服务行动作为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等各类表彰评比的重要参考;
3.连续2年选派志愿律师或一次性选派2名以上志愿律师参与志愿服务行动的律师事务所,在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时作为重要参考。
(二)费用补贴
志愿律师每人每年由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给予法律援助补贴8万元。志愿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参加窗口值班,按照当地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窗口值班补贴的标准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领取。
六、联系方式
省法律援助基金会:0571-81050467
浙江律协 转载发布
来源:浙江法治
省法律援助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