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共识、强协作、开新篇!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协举行首次“四方会商”

学术   2024-10-31 22:27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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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首次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工作交流会商会关于建立“四方会商”机制的部署要求,聚焦共同关注的律师工作重点领域,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为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律协会长沈田丰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李占国指出,加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协良性互动,建立四方交流会商机制,是健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是以良法善治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凝聚共识,共同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队伍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共同促进执法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问题共商,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进一步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浙江全域数字法院优势,严格执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迭代升级“司法公正在线”应用,推动律师和法官互评常态化、便捷化。要坚持使命共担,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会同司法厅总结推广律师参与市场化调解试点经验,充分发挥律师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律师规范执业。要坚持携手共进,构建“亲”“清”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抓好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的贯彻落实,落实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执业禁业限制,鼓励法官与律师的正当交往,敞开“正门大道”,健全“四方”定期会商机制,抓好会商成果落实,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动、落实到位。


林贻影指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浙江省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协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加强法治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会商会的召开,开启了新征程上“四方”深化协作配合、共促执法司法公正的更高起点,也为推动“四方会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做到“三个共同”,携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者。共同增强法治理念,不断增强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共同锚定法治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助力发展;共同秉承法治追求,把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一要求,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紧盯目标、强化协作,做到“三个深化”,携手做双赢多赢共赢的推动者。深化机制共创,针对会商议定事项,要拿出具体落实方案,建立目标任务清单和落实反馈机制;深化协作共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注入更多律师专业力量;深化队伍共建,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同堂培训,加强规范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接触交往,共同营造良好执业氛围。要优势互补,担当实干,携手做交流会商“后半篇文章”的答题者。狠抓贯彻落实,全面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深化务实协作,协同推动四方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廉洁防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王中毅指出,“四方会商”是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协四家深化协作配合、共促执法司法公正的创新实践,也是对前期联席会议机制的深化运用、提级升格。律师队伍具有天然的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是现代化先行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凝聚包括律师在内的各方力量,以理念融合、资源整合、方法聚合,推动各个工作环节紧密衔接、协同运转,各项改革效能正向叠加、充分释放,真正使法治成为浙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化先行的关键支撑保障。律师和法官、检察官具有相同的法治信仰,是密不可分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谋深做实“共同体”这个大课题,根基在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关键在于立足现有基础,创新完善各类机制,持续加强互动交流;本质在于“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合力推动司法理念同步更新、专业能力同步提升、人才队伍同步培养,涵养良好司法生态。要携手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做到交流、交底、交心。要携手完善深层次合作机制,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检察院履行服务发展、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积极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全覆盖、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等工作。要携手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好落地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律师要努力争当“最讲政治、最崇法治、最能担当、最重形象”的表率,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沈田丰指出,近年来,浙江省律师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党建工作形成“优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律师行业实现全覆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一号工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队伍建设,提升律师专业素养,彰显诚信执业。律协与法院、检察院多次更新良性互动机制,开展了全方位合作与交流。各方要进一步达成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合作共识,进一步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构建“清上加亲”的法律、检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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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建乐,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颖,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徐晓波介绍相关工作情况。与会同志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就更好发挥律师职能作用达成一系列共识。陈三联、叶连友、沈海强3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并发言。





律师代表发言

省律协专职副会长、省政协常委陈三联表示,省高院、省检察院一直重视、支持律师工作,对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视赢得了广大律师的赞许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建议未来进一步加强同堂培训,加强信息互通,回应律师关切,构建起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常态化、实质化、高效能的良性互动新体系,共同为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法治浙江建设、为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为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贡献智慧和力量。







省律协道德与纪律委员会主任叶连友建议,要切实加强对律师和司法人员的自律管理,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严格查处违规行为,更好地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杭州律协会长沈海强表示,近年来杭州律师在全国率先开展市场化解纷试点,取得了调解效率提升、解纷成本下降的良好效果。他建议尽快构建更为科学的案件分流机制,改善现有司法确认方法,提高调解效率,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加快专业领域示范判例出台速度,并大力推进调解数字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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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律师协会


浙江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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