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纪”语-清明节廉洁提醒

2024-04-03 10:34   重庆  


雨过清明 踏青思故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逢清明祭扫时,文明廉洁寄哀思。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矩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中国中化“八项禁令”,公司纪委友情提醒全体党员干部在追思先辈、缅怀先贤之际,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廉洁、文明、节俭、绿色过节,让清明节更“清明”,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01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02
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03
严禁在祭扫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04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券及名贵特产等。

05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抵制“舌尖腐败”。


06
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睡岗或酒后上岗。


“节点”亦“考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始终保持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为初心使命“踏踏青”,为廉洁意识“插插柳”,为修身正德“植植树”,行廉洁之事、做清醒之人,自觉把“清明做事、清明做人、清明过节”记在心间、落在实处,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化涪陵
党建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