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取得教师资格证,奖励3000元!江苏一市官宣!

教育   2024-12-18 22:58   江苏  








12月17日,记者从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根据《常州市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暂行办法》,为支持引导更多的优秀退役军人投身教育事业,对自学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条件的常州市退役军人发放一次性自考奖励金3000元。


一、申报对象

经自学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常州市接收安置的40周岁以下退役军人。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40周岁以下(截至提交申请当日);

2.取得教育部门认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发证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及以后;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每人最多可申请领取一次自考奖励金。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作为申报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参照)人员;

2.公费(或定向)师范生;

3.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本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的;

4.参加过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免费教育教学能力相关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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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时限

自取得教师资格证之日起12个月内(含当月,以发证日期为准),经本人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地点

常州各辖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申报需提交材料

(1)常州市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自考奖励金申请表(详见附件,电子版一份<命名格式为所在区+姓名+学科学段>,A4纸质版一式两份<彩色打印>)。

(2)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教师资格证、大学毕业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如为当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人有效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须备注银行开户行名称)各1份。

各辖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格初审,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格复核。原则上每年集中办理1次。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各辖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一次性自考奖励金3000元(打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六、咨询电话

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19—85686173

溧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19—87218115

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19—82822501

武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19—86310762

新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19—81808895

天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19—69661813

钟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19—88891056

经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19—86033792


据江苏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省鼓励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各地依托师范类、体育类高等院校开设退役军人师范教育、体育专业专修班,对符合基本条件且有从教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提高其考取教师职业资格能力。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纳入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补助范围,补贴标准按照个性化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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