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明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接触类诈骗案件,嫌疑人以“有关系”轻松办证为“饵”,骗取受害人“打点费”做“局”,最后拿着钱款卷款跑路,诈骗受害人200万元......目前,2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检察院。
“明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吗?我被人骗了200万元!”2024年7月8日上午,群众李某焦急地来到明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
因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刑侦大队开展专案侦查,力争快速破案,为群众挽回损失。
立案后,刑侦大队李景新等人循线追踪,经过彻夜深度研判,终于查明犯罪嫌疑人刑某和秦某的藏身之处。根据线索,专案民警迅速动身奔赴厦门、漳州等地进行抓捕。
由于嫌疑人反侦察意识极强,且没有固定藏匿地点,使得民警前两次抓捕均无果而终,但专案民警没有气馁,继续研判嫌疑人藏匿规律,最终,于7月10日将两名嫌疑人分别抓获。
案件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原来,2023年2月,一次偶然机会,嫌疑人刑某得知受害人李某因欲办理采矿证而烦恼,便通过李某熟人秦某作为中间人,谎称自己在省里“有关系”,只需支付600万元“打点费”,就能快速为其办理采矿许可证,骗取李某信任,并与秦某约定平分“打点费”利润。
李某由于公司急需石矿,且有熟人秦某作中间人担保,便信以为真,支付200万元作为定金让刑某先行“疏通关系”,待办完证后支付剩余钱款。
期间,李某多次催促刑某办证事宜,刑某通过P图虚构自己正在积极“走关系”,继续骗取李某信任,而实际却将200万元挥霍一空,直至案发。
△嫌疑人表示正在用钱办事并展示自己的银行存款(系嫌疑人P图)
案件侦办过程中,民警李景新始终坚持“破案与追赃并重”原则,反复规劝,尽最大努力挽回受害人损失。最终,秦某退出赃款10万元。
“警察同志,太谢谢你们了......”12月19日,收到嫌疑人退赃10万元钱款后,李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民警李景新手中,并为值班民辅警送上慰问品表示感谢。
警方提示
社会上一些“能人”打着“有关系、有路子”的幌子,名为帮忙办事,实为诈骗!广大群众若要办理有关证件,请通过正规途径依法依规办理,不要轻信所谓“能人”帮忙,以免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