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机动车驾驶证满分、逾期未换证、作废等情况的公告

文摘   2024-12-06 16:48   福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逾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将届满一年、注销可恢复、作废收机动车驾驶证、超龄逾期未换领等情况进行公告,请各位驾驶人仔细阅读,尽快办理相关业务。明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驾管窗口咨询电话0598-2813546。


相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62号)
1、第六十五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有前两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2、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
(八)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九)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十)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
(十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一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3、第九十二条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第八十二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将聘用的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督促及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第八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手机短信、电话、挂号邮件或者邮政快递等方式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提醒及时办理期满换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一)对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将届满一年未换证的;
(二)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将届满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三)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将届满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第九十五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实习准驾车型业务或者计算机管理系统依法自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实习准驾车型时,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档案管理岗每月从计算机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实习准驾车型注销信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实习准驾车型作废。
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实习准驾车型作废公告应当采用在当地报纸刊登、电视媒体播放、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张贴或者互联网网站公布等形式;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的姓名、档案编号、证芯编号,注销原因和注销时间。在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和辖区运输企业张贴的公告,信息保留时间不得少于六十日,在互联网网站公布的公告,信息保留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三款情形的,办理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嫌疑调查,制作询问笔录,收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确认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三款情形的,将撤销驾驶许可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制作《公安交通管理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交机动车驾驶人签字确认后,当场送交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签字或拒收的,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上注明;机动车驾驶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由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限制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原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公告作废,收存相关证明材料。
(二)车辆管理所按照本规范第九十条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业务。

明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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