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专题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部署下阶段刑事检察重点工作。
林贻影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林贻影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召开的首次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应勇检察长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过去一个时期的刑事检察工作,深刻阐明了刑事检察在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全面部署了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检察工作,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检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林贻影强调,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好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 要牢牢把握刑事检察行稳致远大方向。深刻认识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础、最核心的业务,让刑事检察履职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 要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深化打击治理金融犯罪、洗钱犯罪,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新型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治理。
➤ 要持续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各项业务工作。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唯一走完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司法机关。依法加强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检察侦查等基本职能是刑事检察强化履职的基本路径,要恪守法定职能,聚焦“高质效”,做到“三个善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要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管理。推进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优化刑事检察“三个管理”,加强刑事检察规范化建设,强化刑事检察一体化意识。
➤ 要加强刑事检察队伍建设。抓好刑事检察“两个提升”,即提升刑事检察履职能力、提升刑事检察队伍信心,要持续加强刑事检察队伍的力量,更加关心关爱刑事检察干警,以培养“检察新秀-刑检工匠-公诉精英”三类人才为目标,以“十个聚焦”为工作抓手,着力加强刑事检察队伍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