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两部门发文:18种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

政务   2024-11-21 10:21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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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贯彻国家、省相关医保

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有关举措

加快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

近日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

《关于开展绵阳市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有效期为5年


《通知》

对我市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

的实施范围、付费办法、支付标准

等事项做出相关规定

↓↓↓




《通知》明确,在我市医疗机构在实际诊疗中,中医药治疗优势突出、治疗路径清晰、临床疗效确切、费用明确可控的18种病种,在中医诊疗达到与西医诊疗同等疗效的情况下,DRG付费中比照该病种西医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通过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可以让医疗机构的医师能够更加放心的选择合适的传统中医药治疗,让我国中医药优势更大程度惠及广大参保群众,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有哪些呢?



我市首批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包含锁骨骨折、肱骨骨折、痔疮、肛瘘、面瘫等18个病种,主要包括中医骨伤科、肛肠科等中医传统优势学科。



哪些医疗机构可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



全市所有具有开展中医药住院治疗服务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中医优势病种病例均可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不局限于中医医疗机构。



付费方式有哪些?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按月预付、年终清算”的方式进行结算,纳入我市DRG医保付费一并支付。


1.按月预付。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纳入中医优势病种管理的病例按《绵阳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付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绵医保规〔2024〕2号)规定,按照正常DRG付费分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月度预付费结算。


2.病例申报。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公布的中医优势病种,按季度向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纳入中医优势病种管理的病例,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按疗效价值付费病例进行评审,重点关注中医优势病种收治标准、临床路径、疗效评价、中医治疗占比等情况,对评审确定的纳入中医优势病种管理的病例实施按疗效价值付费。纳入中医优势病种管理的病例,中医药治疗费用(包含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医医疗机构制剂)占住院治疗费用(除外检查费、化验费、护理费、床位费的收费类别)的比例应超过60%。


3.年终清算。所有确定的纳入中医优势病种管理的病例按照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相关支付规则重新计算病例点数,与预拨付存在差异的追加点数在DRG付费年终清算时一并纳入清算。



中医优势病种收治的相关要求?



定点医疗机构及接诊医生严格把握收治标准,对符合条件、拟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的病例,履行向患者告知义务,并按照规范的中医临床路径采取相应的中医辨证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


患者达到与西医同等疗效标准后出院的,可纳入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看

《关于开展绵阳市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绵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编辑:黄彧琳  校对:张淑秀  值班主任:岳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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