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浙江省文物局联合公布了第三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地名文化遗产”名单,我县松源街道以其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和悠久的文脉赓续成功入选,为丽水市首个。
松源街道历史脉络源远流长。据记载,松源镇在唐代以前,与福建省松溪县旧县乡等同属处州东平乡,五代十国时期,闽王王审知夺去旧县等一部分地设松源镇,属建州;吴越王钱鏐将留下部分改称松源乡,属龙泉县。宋宁宗庆元三年(1197)吏部侍郎胡紘请于朝,以所居松源乡置县,以纪年为县名。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由知县陈泽主持筑造城墙,以衙署为中心,设“丰山门”“济川门”“薰阜门”“云龙门”东南西北四座城门。其城邑内遂成市镇,亦称之为松源古镇。
松源街道历史悠久、山水形胜、人文荟萃,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州廊桥2座,省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村7个。
近年来,松源街道本着“修旧如旧、新建仿古”原则,对古驿道、古村落、古民居、古庙、古遗址等进行保护修复,力求还原建筑原貌,保留历史风味。
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松源街道将继续秉持尊重历史、尊崇文化的态度,在保护好古镇风貌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路径,努力实现古镇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记者 刘洋
通讯员 杨方妙 范良海
编辑 范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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