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8日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7日下午至9日召开,会期两天半(含预备会议)。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区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草案)的报告,票决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4.审议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5年财政预算;
5.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选举。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苏州市姑苏区
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政协姑苏区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5年1月7日至9日上午召开,会期两天半。
1.听取和讨论中共姑苏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讲话;
2.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列席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5.选举;
6.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