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组团式”帮扶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会议要求,为推动水城区人民医院五大中心建设,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拟引进2名人才到水城区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结合帮扶医院发展所需引进人才,以用为本、简化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计划。计划引进妇科、新生儿科医师各1名(事业编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6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市管县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的有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五)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六)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七)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十)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一)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十二)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十三)2022年以来参加六盘水市各级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时,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十四)不符合招聘要求、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一)发布公告。统一在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和线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对照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在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七楼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线上报名(邮箱:442514601@qq.com)。 1.本次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完成。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①《2024年“组团式”帮扶“市管县用”人才引进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资格证、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副主任医师以下职称的<不含副主任医师>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④取得海外学历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⑤已辞职人员需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证明原件。 3.通过线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后以“姓名+报名职位名称”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评审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若报名人数大于岗位计划人数时,按评审成绩最高分的进入体检环节;若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之比为1:1时,原则上,评审成绩应达最低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以上,若成绩低于60分,该岗位予以取消。 体检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入职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岗位,可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的评审分数须达到60分。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六盘水市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察时不能提供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试岗环节,试岗在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对应职位科室进行。试岗时间为1个月,试岗结束由医院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列为拟引进对象,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评审分数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试岗。 拟引进对象由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六盘水市人才引进程序报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此次聘用人员入编后先到水城区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3至5年,最低3年,实行“市管县用”。帮扶时间结束后,回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工作。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人员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其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在引进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一)本引才公告由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确定。(信息来源:http://swjj.gzlps.gov.cn/tzgg/202411/t20241105_86025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