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以下简称“省水保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向贵州省水利厅报备,依据《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聘用人员招聘和管理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水土保持专业技术服务岗位工作和开展野外调查工作的身体条件。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八大民主党派开除党籍的; 2.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的; 5.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2013年12月28日前),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7.受原工作单位开除或除名处理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近五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8.不能按工作方案及时提供应聘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 9.曾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薪酬待遇:按省水保中心现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执行,享受“五险一金”等法定福利待遇。 招聘方式以面试为主确定录用人员。若面试排名出现并列第一,增加笔试,以笔试面试综合计算排名,择优录取;若总成绩并列,将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在贵州人才信息网、省水保中心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纸质版报名材料。自愿参加本次招聘的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诚信报名、严格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报名的方式及流程如下: ①《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固定格式,须亲笔签名); 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固定格式,须亲笔签名) ⑥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内容格式自理); ⑦其它专业技术技能、执业资格等材料(内容格式自理); 其中第1-5项资料所有报名人员均须提供;第6项资料在职人员须提供,自由职业或非在职人员可不提供;第7项资料为可选资料。 应聘人员应将报名材料以PDF格式的扫描件在2024年11月18日9:00至2024年11月22日17:00期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期间多次发送的,以收件时间最晚一次为准)发送至指定邮箱Shengshuibao123@163.com,邮件命名为“省水保中心招聘报名+姓名+手机号”,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①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错误和漏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②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初审由省水保中心组织实施。报名时间截止后,省水保中心招聘工作初审工作小组负责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并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评选和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至少3人,不超过5人,方组织开展面试;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由省水保中心人事科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1.面试由省水保中心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邀请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开展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所有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一致。 4.面试结果由人事科汇总,报中共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支部委员会审定,确定面试排名和1名考察候选人。 根据面试结果,对考察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进入体检环节。若考察候选人考察不合格,该环节实行补位制。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政审材料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结果由中共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支部委员会审定,确定拟聘人员。 省水保中心人事科通知拟聘人员体检有关事宜。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进行下一环节。 由省水保中心人事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存在问题的,由人事科调查核实并明确结论,中共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继续录用。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中共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支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水保中心人事科按本方案规定组织实施。 (二)中共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支部委员会纪检委员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中心职工、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保密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三次电话联系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应聘。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3人,将进行补位通知。 (四)其它未定事宜,由中共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本工作方案由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省水保中心人事科 0851-85600948 联系邮箱:Shengshuibao123@163.com(信息来源:https://www.gzrc.com.cn/upload/gz/Ad/2024/20241118-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