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声筒 (12)丨那些捕风捉影的不实举报

文摘   2024-11-13 17:31   云南  

以下是正文



编者按

清是廉之本,廉是德之基。为进一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绿春实践,全面提高清廉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绿春县纪委监委、绿春县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专栏《廉声筒》,将以声音为媒,选取各民族民间谚语故事和鲜活案例制作成有声读物,方便广大党员干部聆听清廉故事,传播清风正气,推动全社会学廉、崇廉、倡廉、尚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

汉语版

哈尼语版


那些捕风捉影的不实举报

村民白某某在晒谷场与其他村民聊天时听说村集体的房产在出租,一些与集体资产有关的合同也在签署。他没弄清具体情况,就来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实名举报村干部李某某和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出售和出租村集体财产,所得收入未纳入集体账户,也未进行公示等7个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经县纪委监委认真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只是听信他人传言,并无事实依据,认定其行为属错告,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白某某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仅凭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举报他人,是典型的错告行为,也属于不实举报的范畴。


不实的信访举报分很多种,有的因不明真相、道听途说而错告,有的动机不纯而恶意举报。虽然“诬告陷害”与“错告”在主观认识上有显著区别,但是都会损害被举报人名誉,也严重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更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对诬告陷害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错告误告的举报人也要进行提醒教育。


记者:王璐

编辑:白玉保

责编:白瑰榕

校对:李猛

总编:邱自松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城市承载文明,文明滋润城市。每一个行走在绿春的人,都是这座城市的主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需要人人参与。让我们一起,从小事做起,不乱丢垃圾和烟头、不随地吐痰、不乱停乱放。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共同携手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友爱友善的文明绿春。

转载请注明:来源: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lcxdstxwbjb@163.com


公益广告


公益宣传短片《禾苗守护计划



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云南红河绿春新闻资讯发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