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冯维,女,1982年出生
文摘
2024-11-12 18:00
山西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赵某与冯维房屋租赁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陕0402执48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冯维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确认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赵某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冯维,女,汉族,1982年5月24日生,住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两寺渡东村。公民身份号码:61040219820524****。执行依据:(2022)陕0402民初2279号民事判决书悬赏金额:凡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行踪下落或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金领取方式:控制被执行人的当日内支付,举报财产线索的待财产处置完毕后十五日内支付。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法院领取悬赏金。举报电话:029-33555253 19289403699(张)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被执行人:杨小均,男,1984年9月18日出生,住四川省兴文县共乐镇冷水桠村6组3号,公民身份号码:51152819840918****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杨小均的下落及藏匿地点,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控制住被执行人杨小均。特别提示: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由提供线索在先的举报人领取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不予发放。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举报电话:0831-8861595、15281449095
责编:张帆
编辑:九月
来源:秦都法院、兴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