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姜大妈,将自己一套闲置的房子,租给了一个小伙子韩先生。
初见韩先生时,他斯斯文文且看上去很爱干净,姜大妈便放心地将房子交予了他。
双方商定租期为半年,房租每月 1000 元,再加上 5000 元押金,韩先生一次性付给大妈 11000 元。
然而,刚住到第五个月,韩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得不提前退租。
他深知自己违约在先,便主动跟姜大妈协商,表示剩下的一个月房租不要了,就当是违约金。
可姜大妈却态度强硬地下了逐客令,要求他 3 天内搬走,还声称若影响到下个租客入住,押金就不退了。
韩先生好说歹说,大妈才勉强同意将时间延长为 5 天。
但世事难料,由于工作原因,韩先生耽误了找房子的进程,迟迟未能搬走。
姜大妈便以此为借口,认定韩先生违约,坚决不退押金。
韩先生多次与大妈协商,可大妈始终不愿退钱。
无奈之下,韩先生只好选择搬走。
此时的姜大妈或许还在为省下 5000 元押金而暗自窃喜,却不知一场更大的风暴正在等着她。 当姜大妈去收房时,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得目瞪口呆。
只见房间里到处都被喷上了红色油漆,房门也被故意破坏,房内一片狼藉,惨不忍睹。
就连下水管道都被水泥堵死了,这场景让大妈瞬间血压飙升,感觉眼前一阵晕眩。
她毫不犹豫地认定,这肯定是韩先生干的,毕竟他因为 5000 元押金的事情对自己心怀不满。
于是韩大妈,打电话质问韩先生,因为 5000 块钱就这么埋汰我呢?
可韩先生却死不承认,坚称是大妈平时作恶多端,被人报复了。
这事跟自己没什么关系,要是再打电话,就告韩大妈骚扰。 为了查明事情的真相,双方在调解员的安排下,见了一面。
没想到,两人一见面就如同仇人一般,开始了疯狂的互喷。
姜大妈表示,韩先生必须做出赔偿,最少也得 10 万块。
可韩先生却不以为然,他说,房子又不是我弄的,凭什么让我赔钱?
你是有证据还是怎么的?肯定是你坏事做尽,谁站出来替天行道了。
姜大妈气的眼珠子都要冒出来了,心里明知是谁干的,奈何自己没有证据。
韩先生还表示,5000 块钱他也不要了,留着给大妈看病去吧。
要是以后大妈还打电话骚扰自己,他肯定上法院去起诉。
大妈也无计可施,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想想为了这区区的 5000 元,竟把房子弄成这个样子,还真是自讨苦吃。
在这场纠纷中,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韩先生违约在先,提前退租确实违反了当初的约定。
尽管他提出用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但在房东不同意的情况下,他应该更加积极地与房东协商解决方案,而不是采取极端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在发现房东不退押金后,他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寻求社区调解、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选择破坏房屋这种不理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