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廉洁纪律,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案例:2014年9月,时任常德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某为儿子操办婚宴,采取多次、多处设宴的方式规避监督,收受亲属之外人员礼金共计 62.3万元,事后也未将收受礼金情况向市纪委报告。2016年1月,杨某操办父亲丧礼,收受亲属之外人员礼金共计12.05万元,事后也未将相关情况向市纪委报告。杨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
以上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優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中的规定。
该案例告诉我们:婚丧喜庆事宜本属于正常的习俗,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进行操办,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借机敛财,则属于违纪行为。
该案警示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原则,带头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化风成俗、移风易俗,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大操大办、违规操办甚至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等行为。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一、不迁怒,不贰过。——《论语》
释义:不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不重复犯同样的错误。
解悟:党员领导干部应控制情绪,不随意迁怒他人,并从错误中学习,避免重蹈覆辙。
二、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礼记.中庸》
释义:广泛学习,审慎提问,深思熟虑,明确辨别,坚定实践。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忠信固本》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融媒服务站
编辑:王美丽
一审:谭晓波
二审:吴红杰
三审:邓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