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增强纪律观念
案例:2020年10月,某市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人反映某市商务局局长唐某有关问题线索,向唐某发出《关于请作出书面说明的函》。唐某在组织进行函询时,没有如实说明具体情况,并在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的材料中隐瞒了对其不利的部分。2021年7月,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及(二)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中的规定。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铁的规矩,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忠于组织、敬畏组织,在组织面前不隐瞒自己、不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我们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一、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宋史·岳飞篇》南宋 岳飞
译文:正确审视自己才可以做好事情,严格要求自己才可以管理别人。
二、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诫子书》诸葛亮
译文:有道德修养的人,他们以静思反省来使自己尽善尽美,以俭朴节约来培养自己高尚的品德,不清心寡欲就不能使自己的志向明确坚定,不安定清静就不能长期刻苦努力而实现远大理想。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公孙仪,春秋时期鲁国人,官至鲁国宰相,因为廉政修身,不收礼物,守法清正,流传后世。教导的学生都很有名,公孙仪在饮食方面更大的爱好就是吃鱼。
有一天,公孙仪的学生子明拜访老师,见老师不在家,便坐下读书。公孙仪一进房,见子明已在房中,问:“子明,你已经来了好久了吧?”子明忙起身向老师行礼,回答道:“老师,我刚来一会儿,您吃过饭了吧?”
“嗯,刚吃过。”公孙仪回味似地说,“鲤鱼的味道实在是鲜美呀!我已经很久没吃鲤鱼了,今天买了一条,一顿就吃光了。”子明点点头,说:“是的,鲤鱼的确好吃。”公孙仪哈哈大笑:“只要天天有鲤鱼吃,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时,有人高喊:“有一位管家求见!”
公孙仪道:“子明,烦请你去看一下,是谁来了?”
子明出门去看,过了一会儿,领着手提两条大鲤鱼的管家进了门。管家满脸堆笑:“大人,我家主人说,您为国为民日夜操劳,真是太辛苦了!特叫小人送两条活鲤鱼,给大人补补身子。”
公孙仪一听,连忙推辞说:“谢谢你家大人的盛情,可这鱼我不能收哇!你不知道,现在我一闻到鱼的腥味就要呕吐。请你务必转告你家大人。”
子明不解地望了望公孙仪。管家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提着鲤鱼离开了。
子明奇怪地问:“老师,您不是很喜欢吃鲤鱼吗?现在有人送鲤鱼来,您却不接受,这是为什么呢?”
公孙仪语重心长地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鲤鱼,所以才不能收啊!你想,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那就要照人家的意思办事,这样就难免要违犯国家的法纪。如果我犯了法,成了罪人,还能吃得上鲤鱼吗?现在想吃,就自己去买,不是一直有鱼吃吗?”
子明恍然大悟:“老师,您说得对,今后我一定照着您的样子去做。”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融媒服务站
编辑:王美丽
一审:谭晓波
二审:吴红杰
三审:袁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