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惹纠纷 法庭调解来帮忙
近日,大荔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调解结果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被告张某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原告张某的丈夫借款72700元。2016年6月30日,原告张某的丈夫去世后,被告张某某向原告张某出具了72700元的借条,约定月利率为1.5‰,并在借条上签字按印确认,由于原告张某资金紧张,向被告张某某多次催要借款,但被告张某某多年来分批次共计给付7万余元,被告觉得自己已经偿还完毕,遂不再继续偿还。原告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并联系了原、被告,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原告张某希望被告张某某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但被告张某某觉得借款本金一开始只有2万余元,时间久了本金滚到了7万余元,加上年龄增长,只能偿还部分金额。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对此,承办法官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出发,劝说原告换位思考,考虑被告的年龄和偿还能力,适当调整还款方案。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协调和不懈努力,原告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得以成功调解,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大荔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让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明了的案件在调解中得到解决,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大荔法院法官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真心。
来源:大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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