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随迁子女在我县义务教育入学对象是跟随父亲或母亲在大荔县生活、就学的非大荔县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大荔县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同时根据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安排,2025年将上线全省招生入学平台,学生户籍不属于大荔县的必须按照随迁子女类型报名大荔县学校,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要求如下:
1、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大荔县公安局制发的《陕西省居住证》;
二、随迁子女中考报名政策
随迁子女在我县中考报名对象是学籍在我县,随父亲或母亲在渭南市生活、就学的非渭南市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渭南市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学籍在我县户籍不属于渭南市的学生都要按照随迁子女政策报名,其中八年级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八年级)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九年级随迁子女参加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在考试当年的8月31日前,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年限要求:
1、考生初中连续学籍在我县且在我县初中学校毕业,2025年考生满2年学籍,2026年及以后考生满3年学籍。
2、考生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县居住证,2025年满2年,2026年及以后满3年。
三、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政策
随迁子女在我县高考报名对象是学籍在我县,随父亲或母亲在陕西省生活、就学的非陕西省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学生户籍不属于陕西省的都要按照随迁子女报名政策报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文件精神,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陕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的随迁子女往届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自毕业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仍须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在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其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四、相关业务办理部门
《陕西省居住证》办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
五、咨询电话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0913-3266023
随迁子女中考报名:0913-3266027
随迁子女高考报名:0913-3266024
来源:大荔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