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丨拟认定公告

民生   2024-11-19 15:27   陕西  

根据(陕解决登记难专办发〔2023〕3号)和(荔政函〔2023〕178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对张亚莉、武培民申请其位于大荔县西环路百六巷99号的不动产,初步进行了实地调查,开展了规划现状认定。该不动产权属清楚、原则上可以保留,现就规划现状认定内容予以公示。本公示自2024年 11 月 4 日起,公示期间,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需要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4 年11 月 22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对该宗不动产现状内容予以规划认定。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3-3261039

附件:

1.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2.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认定公告

根据(陕解决登记难专办发〔2023〕3号)和(荔政函〔2023〕178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对任荔鹏、李林申请其位于大荔县城关街道办屈家村的不动产,初步进行了实地调查,开展了规划现状认定。该不动产权属清楚、原则上可以保留,现就规划现状认定内容予以公示。本公示自2024年 11 月 4 日起,公示期间,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需要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4 年11 月 22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对该宗不动产现状内容予以规划认定。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3-3261039

附件:1.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2.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认定公告

根据(陕解决登记难专办发〔2023〕3号)和(荔政函〔2023〕178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对杨俊亚、张学龙申请其位于大荔县城关街道办民乐园小区西14排1号的不动产,初步进行了实地调查,开展了规划现状认定。该不动产权属清楚、原则上可以保留,现就规划现状认定内容予以公示。本公示自2024年 11 月 4 日起,公示期间,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需要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4 年11 月 22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对该宗不动产现状内容予以规划认定。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3-3261039

附件:1.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2.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认定公告

根据(陕解决登记难专办发〔2023〕3号)和(荔政函〔2023〕178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对李雪蕊、雷永刚申请其位于大荔县县城南关西二巷19号的不动产,初步进行了实地调查,开展了规划现状认定。该不动产权属清楚、原则上可以保留,现就规划现状认定内容予以公示。本公示自2024年 11 月 4 日起,公示期间,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需要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4 年11 月 22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对该宗不动产现状内容予以规划认定。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3-3261039

附件:1.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2.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根据(荔政函〔2024〕68号)和(荔解决登记难专办字〔2024〕6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对李文华、吕周凤申请其位于大荔县城关街道办东环路71号的不动产,初步进行了实地调查,开展了规划现状认定。该不动产权属清楚、原则上可以保留,现就规划现状认定内容予以公示。本公示自2024年 11 月 4日起,公示期间,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需要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11 月 22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对该宗不动产现状内容予以规划认定。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3-3261039

附件:

1.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2.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来源: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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