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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下午,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甘肃卫视承办的“陇原风暴2024”直击执行现场网络直播在甘南州夏河县开播,陇原剑、甘肃网信、甘肃高院、中国甘肃网、视听甘肃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全程网络直播。整场直播持续3个半小时,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们积极参与互动。通过全景式展现执行行动现场,累计吸引了583.68万名网友“沉浸式”围观,让广大网民参与执行、见证执行、理解执行。
债务人无力还款 协商以房抵债
2018年,三位被执行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某金融机构借款40万元,其中贷款人为贡某,实际使用人为卓某,卓某以自己名下房屋作抵押担保,与拉某一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贷款逾期未还,金融机构多次催收债款无果,向夏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夏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马宗烨和直播团队一起前往执行现场。在被执行人卓某家中,经过沟通,卓某承认自己是贷款的实际使用人,也愿意承担相应的利息,只是自己的钱全部借给了亲戚,暂时无力向金融机构还款。但是卓某态度诚恳,表示愿意将自己的唯一住房进行拍卖或以物抵债来偿还贷款。然而金融机构代理人认为房屋估价过高,在是否以房抵债的问题上双方还存在分歧,且其余两名被执行人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应当帮助卓某偿还贷款。
了解到问题症结所在,执行法官提出可以适当提高房屋价格,弥补双方损失,并且借助直播平台,向广大网友发布房屋信息,吸引买家竞买房屋。在夏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才让旺杰的劝说调解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同意各退一步,三方约定于三天后再次沟通商讨还款问题。
“被执行人名下唯一的住房可以被执行吗?”
直播间有网友提问,马法官耐心地解释道:“唯一住房也是可以被执行的,但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需为被执行人提供居住保障,可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的租金,以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居住权益。”
离婚时的债务约定
是否对债权人有效
“她(前妻)当时说,你弄的事情,我不管。然后就跑到拉萨去了。”被执行人才某激动地向法官描述着当时的情况。
2024年1月,才某夫妻俩合伙做生意,生意失败后两人因无法偿还货款被诉至法院,后因两人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离婚前,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抚养费自理,夫妻共有的房子归男方所有,夫妻共同债务也由男方一人承担。申请人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女方以离婚协议已约定债务由男方承担为由拒绝履行,男方也以收入微薄,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存款全部被女方带走为由称其无履行能力,案件陷入僵局。为此,夏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蕾决定亲自上门查找被执行人,督促履行案件。
“今天我们把申请人也叫来协调一下,因为我们强制执行会采取强制手段,将影响到你以后的生活,所以你们双方先协商一下......”
为了促成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执行法官详细询问了被执行人才某的收入情况和还款计划。起初才某情绪激动,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才某情绪逐渐缓和,表示自己及家人都在积极解决债务问题。为了避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见面时产生激烈的对抗情绪,执行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希望申请人能宽限被执行人的还款时间。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被执行人才某承诺每月还款2000元,申请人也表示愿意放宽还款期限。
“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的承担方式有效吗?”
面对网友提问,王法官解释说:“法律中对于离婚时的债务约定有明确规定: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仅对离婚双方具有约束力,不得对抗第三人,否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接着执行法官王蕾又给远在拉萨的另一被执行人牛某(才某前妻)打去电话,告知其有义务偿还共同债务,法院将持续关注未来的还款情况,必要时会对牛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自觉履行义务 法官现场监督
被执行人马某因犯骗取贷款罪被夏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刑事审理阶段,马某已向被害单位退赔10万余元,但尚未缴纳罚金。现其服刑结束,经夏河县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马某自愿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案款应当及时汇入一案一账户中。下午4时,夏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壹斌和执行法官马宗烨等人来到银行,随同被执行人马某,现场向案款专户汇入了4万元罚金。
“积极缴纳罚金,是悔过的表现。情、理、法的结合让曾经失足的人能够通过积极履行义务获得减轻处罚及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此也提醒广大网友,身边如果有人也发生了此类情况,应当劝说其积极履行退赔款项及罚金,争取早日重新回归社会。”执行法官向网友劝说道。
强制执行解“薪”愁
在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总包方、分包方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施工完毕的王某并没有如约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应向王某支付劳务费295321元、利息8889元及保全费1996.61元,共计306206.61元,总包方,分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局长刘壹斌发现总包方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相关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为了更高效地帮助申请人兑现劳动报酬,刘壹斌选择线下办理的方式,在银行对财产进行划扣,并将案款及时发还申请执行人,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夏河县人民法院响应省法院号召,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原则,从立案、查控、执行、处置、发款等各个环节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调、快执、快处、快结,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多元化化解工作力度。
执行抚养费 让爱不缺席
“如果没有法院的帮忙,我们可能一分钱也拿不上,太感谢你们了。”在执行法官和直播团队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卓某的父亲拿到了两个孩子2024年度的抚养费。
卓某与旦某原为夫妻,因感情问题,2022年8月经夏河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约定长子由旦某(男方)抚养,两个女儿由卓某(女方)抚养,旦某每月负担抚养费500元,抚养期限11年,共计6.6万元,抚养费按年支付,每年9月1日前应当支付当年抚养费6000元。然而今年的抚养费迟迟没有收到,无奈之下卓某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夏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督促下,旦某如约将6000元抚养费送至法院。
“您数一下,这是60张,一共6000元,您拿好...”
在法官王蕾细心地提醒下,卓某的父亲顺利拿到了抚养费,他的脸上也露出久违的笑容。
案件虽小,但牵动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夏河法院以小标的案件为突破口,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失信惩戒有力度 案款发放有速度
马某从李某处购买酒水7923元并签订买卖合同,但是马某一直未支付,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马某发出执行通知及报告财产令,可是被执行人马某始终下落不明,因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夏河县人民法院将马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媒体曝光马某的失信行为。马某亲属看到曝光的消息后,主动联系法院,愿意代马某全额缴纳案款及执行费用。当日,法院传唤申请人李某前来法院领取该笔款项。
夏河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悬赏公告等方式,不断提升司法威慑力、扩大执行影响力。同时,倡导谦抑、审慎、善意的执行理念,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主体主动整改纠错,对已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屏蔽失信信息,助力被执行人重新投入社会生活。
强制执行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此次执行直播活动中,夏河县人民法院共执行案件7件,涉及房屋处置、劳务合同纠纷、刑事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及抚养费等,执行完毕4件,和解1件,执行到位35万余元。下一步,夏河法院将持续践行谦抑、审慎、善意理念,运用好强制执行措施,高效执行的同时,促进情、理、法融合,使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法同频共振,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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