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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
二、申报范围
在夏河县范围内登记成立满2年以上、已缴纳上一年度税款(免税情形除外)或有以单位形式为雇员缴纳社保且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状态为非存续的(即不含吊销、注销、撤销状态);
(二)个体工商户未报送申报之日前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当年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三)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
(四)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
(五)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
(六)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七)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八)有违法行为正在被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的;
(九)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申报入库标准
(一)“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二)“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三)“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四、申报途径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访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培育平台”进行自主申报,经审核认定后即可进入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库(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址:http://scjg.gansu.gov.cn/)。
(二)部门推荐:在事先征得经营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有代表性、亟需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村工匠、退役军人创业者、行业领域内优秀代表人物等,经相关部门组织推荐,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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