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针对微短剧片名哗众取宠、低俗庸俗的顽疾,提出要求:
不得使用恶俗、恶趣味等违背公序良俗的片名,不渲染极端对立、复仇、暴戾、焦虑。尽量规整并关联剧情,不使用过度冗长和口语化的片名。应提升审美内涵,增强其艺术性,不滥用夸张等手法进行恶搞。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定义,“微短剧”是指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有着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的网络视听节目。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微短剧用户规模已达5.76亿人,占整体网民的52.4%,超过网络外卖、网络文学和网约车用户数量,跃居数字生活榜单前列,“看微短剧的人比点外卖的人还多”。
微短剧市场涌现了一批精品,但也有一些微短剧过度娱乐化,充满恶趣味,不仅冲击微短剧向上向善向好的发展态势,还污染了网络生态,败坏了社会风气。
人物设定浮夸的“总裁”“首富”,情节土味十足的“重生”“逆袭”,故事进展毫无逻辑可言,却会让人“上头”。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得知,大量微短剧的“上游”是网络小说。也就是将网文的经典“吸睛”套路进行浓缩式的可视化翻译,通过快节奏、强反转的剧情设定,力图在每一分钟踩中观众的情绪“爽点”,吸引他们反复点击观看。
以“总裁”“首富”“重生”“逆袭”为关键词的低俗微短剧,不讲逻辑,主打情绪“爽点”。一分钟三个大爆点、每集一个极限的钩子、一个小“爽点”之后马上是一个大落差,付费点往往就设在这里。解锁一集只需两元,但“追剧”上瘾,账单“滚雪球”。
微短剧不能短视,“霸总”微短剧不能总“霸屏”。微短剧正逐渐成为指尖上的“精神食粮”,更要坚持“微而不弱、短而不浅、剧有品质”。追求高流量,更追求高质量,微短剧发展之路才能越走越宽。
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网
本期编辑:李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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