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同心】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县市场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等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民生   2025-01-20 20:25   宁夏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好商品价格及服务收费规范公示工作,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清醒。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五、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执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提醒告诫:

      (一)商超及规模店铺、农贸市场从事零售商品的各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中,要认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到规范明码标价。严禁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严禁利用低标高结、虚假折扣等价格行为欺诈消费者;严禁进行价格比较时,标明的原价、厂商指导价等被比较价格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二)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婚宴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做到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主辅材数量和价格标准标示规范、清晰、醒目。严禁采用“时价”“面议”或违背交易习惯的计价单位等手段,模糊表述标示价格;严禁同一道菜品在同一经营场所以标价签、点菜单或其他点菜工具标示的价格出现“两套价格”;严禁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借重大节假日等,违背普遍交易认知,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借机大幅减少饭菜分量或提高普通菜品价格。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温馨公示符合安全要求的免费餐具,提供消费者需要自愿使用支付费用的消毒餐具等。

      (三)宾馆住宿、酒店、停车场、洗车场、酒吧娱乐场所、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各经营者应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乱收费或者以欺骗误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之交易。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严禁宾馆、酒店、民宿客房不履行价格承诺,对预订客房任意加价销售;严禁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如,美容美发、房价x元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

      (四)电动自行车充电价费分离政策落实中,各充电服务运管单位必须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显著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费、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公示内容要醒目、牢固、清晰,不易涂改、丢失。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主要包括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动车充电电价标准和电动车充电服务企业依程序自主核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服务费,各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经营者向用户收取充电费用时,除电费和服务费外,不得擅自设立其他收费项目。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经营者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五)物业收费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项目(停车服务等)、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有关信息进行依规、依程序规范公示,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物业企业受委托代收水电气等费用时,收费标准应执行政府定价,不得加价收取或收取手续费。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企业要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标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企业要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优质优价的原则,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

      (六)房地产行业在从事商品房销售(含二手房交易)中,必须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房销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利用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基础信息公示牌(表)进行规范公示,内容包括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装修状况、水电燃气供暖有限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优惠折扣及销售优惠折扣的条件、前期物业公司名称、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基本信息,不包括大修基金、契税、商品房登记费等,销售商品房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一房一价”、“房屋销控表”、“车位销控表”等基础信息(其中:“一房一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销售单价、总价和实际销售总价,房屋公摊面积,套内面积等基础信息;“房屋销控表”包括已售标示,未售标示等基础信息;“车位销控表”中包括但不限于车位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已售标示,未售标示等基本信息。)。各商品房销售企业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销售时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或广告进行价格欺诈。在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进行商品房介绍和宣传时,其价格标示应与标价牌的内容一致。二手房交易中介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春节将至,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同心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强化明码标价规范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主要商品的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一批恶意损害群众权益、拒不执行明码标价,破坏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的经营主体。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密切关注群众反映问题,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星星

马  礼

辑/图片:苏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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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同心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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