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五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4. 工资应当在什么时间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