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美加边境的白石南素里,我们身边总不乏有这样的熟人,家在白石南素里,工作在西雅图,用在美国挣的钱养活加拿大的一家老小,其中尤以从事IT行业的华人与印度人居多。而他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出于最现实的为稻粱谋。毕竟,同样的工作,在加拿大年薪8万加币,在美国却是20多万美元,并且美国的物价比加拿大要低得多。
虽然现在的美国,尤其是硅谷,风声鹤唳,裁员潮正一波一波地袭来,但长期以来,在加拿大安家,在美国工作,或者拿加拿大枫叶卡或护照后再返回美国工作,一直是许多有选择能力的人的身份配搭方式。这一种长期存在的身份配搭模式反映的不仅是加拿大与美国之间一脉相承的地域联系,同时也是两国紧密的文化、经济与政治联系。这种联系的存在,过去有,未来也一定有。
美加双重身份的配搭,说到底,是让自己和后代在世间多一份更加从容的选择。这篇文章介绍的就是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获得美国工签身份的多种常规途径。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审批美国工签资格上,加拿大永久居民与公民是被区别对待的。持枫叶卡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要经历比较复杂的审批程序,而持加拿大护照的公民则能享有更快捷的审批优待。所以,对于许多人来说,首要的考虑是在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是否有必要申请入籍。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的建议是,如果您是与中国联系更紧密的,比如家庭和事业的中心都在中国,那么持中国护照与加拿大枫叶卡的身份配搭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但是,如果您的事业中心在北美,比如您有美国求学与工作经历,并具备去美国工作的职业优势,那么加拿大护照与美国工签或绿卡或美国护照则是更适合的身份配搭方式。
所以,首先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如何申请入籍加拿大:
必须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必须过去5年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至少3年的收入;
必须过去5年内累积在加拿大居住满3年。如果在过去5年内,你在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前,以临时居民(如访客、留学生或工签持有人)的身份合法在加拿大居住,那么这段时间也可计算在内。计算方法是每两天算1天,最多可以算365天;
18至54岁的申请人必须通过入籍考试;
18至54岁的申请人英语或法语水平必须达到CLB 4 。
获得加拿大国籍后就成为加拿大公民,不仅比永久居民多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还免去了“移民监”的限制,即不用每五年必须在加拿大居住至少两年的时间限制。
加拿大公民去美国工作的最便捷途径是通过加拿大、美国和墨西哥在1994年签订的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简称NAFTA。三国根据对等原则,分别为彼此公民给予便利,方便三国公民相互往来与工作。美国这方就此诞生了TN身份签证,即Trade NAFTA, 属于一种非移民身份的临时签证。
但是TN签证只针对专业人士,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如会计、工程师、教师、科学家、药剂师、医生和律师等等都是符合的“专业人士”。具体每个职业都有详细要求。TN签证无需美国劳工部审批的雇主劳工证,也没有名额限制,目前最长的有效期为三年且可以无限期每年续签。
虽然特朗普任期内将北美三国贸易协定NAFTA 变为了 USMCA,但这并未影响到传统的NAFTA工签的框架以及各种项目要求。
TN签证是美国给予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的特殊待遇,世界上其他国家公民都不能以这种方式在美国找工作。再加上加拿大和美国的距离非常近,两国之间双向找工作非常普遍。而且,同样是TN签证,美国对加拿大也更优待。
需为加拿大公民,枫叶卡持有者不满足要求;
个人职业在NAFTA职业清单内;
申请人需持有美国雇主的全职或者兼职job offer;
申请人需满足胜任该职业所需的教育背景、执业资质、以及工作经验等。
第一种方式:申请人在入境美国时,向美国海关官员提出TN的申请。申请人要先和美国海关预约入境和提出TN申请的时间,给充足的时间来审理签证的申请。这样美国海关不能用没有预约的理由来拒绝审理入境时提出的TN申请。海关官员会面谈申请人时候询问一些关于雇主、工作和申请人自身背景的问题。
第二种方式:由美国的雇主在美国向移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雇主需要在申请人准备入境之前三十天在美国提出申请,然后申请人携带批准书进入美国。但如果申请人在入境时的关口,提出申请TN签证,则要求申请人必须亲自在边界A级关口或在加拿大境内飞机场的美国检查站提出申请。此时无需雇主出面,但申请表必须有雇主签名。
TN工签的起始工签年限为3年,但是申请人可以在第一次工签结束时候选择延签,而且原则上可以无限延签。但是TN签证是不可以有dual intent的, 即不能有移民倾向。要想获得美国绿卡,还得通过其他途径申请,比如转为允许有移民倾向的H1B签证,或者L1签证。 绿卡申请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漫长的排期,并且排期顺序不是跟国籍所在地相关,而是与申请人的出生地相关。因为TN签证不能有移民倾向,所以如果是大陆出生的,鉴于排期长的问题,最稳妥的还是用TN工签身份工作,然后抽中H1B工签后申请绿卡,冒险的方式是不管怎么样,先申请绿卡排上号,然后每年都抽一次H1B。
为保护本国国民的就业机会,美国对TN签证的配偶没有给予工作资格,但允许TN签证配偶在美国学习。
每年颁发的TN工作签证没有数量限制;
申请人可以在入境时直接获取签证而无需事先经过移民局的批准;
如果是薪水较低的工作机会,申请TN工作签证只要薪水达到劳工部要求的普遍流行工资的水平即可,不用像H1-B签证那样必须达到特定的工资水平;
相比H1-B签证的六年期限限制,TN工作签证在最初的三年期限满后,可以无限制延期;
持TN签证在美国可以申请社会保险号,并能享有养老金福利;
TN身份持有者的配偶以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以随行家庭成员身份进入美国,并能随主申一起延期身份。
为保护本国国民的就业机会,美国对TN签证的配偶没有给予工作资格,但允许TN签证配偶在美国学习。
目前符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能申请TN Visa的职业有以下60种:
Accountant
Architect
Computer Systems Analyst
Economist
Engineer
Forester
Graphic Designer
Hotel Manager
Industrial Designer
Interior Designer
Land Surveyor
Landscape Architect
Lawyer
Librarian
Management Consultant
Mathematician
Range Manager
Research Assistant
Scientific Technician
Social Worker
Technical Publications Writer
Urban Planner
Vocational Counselor
Dentist
Dietitian
Medical Laboratory Technologist
Nutritionist
Occupational Therapist
Pharmacist
Physician
Physiotherapist
Psychologist
Recreational Therapist
Registered Nurse
Veterinarian
Agriculturist
Animal Breeder/Scientist
Agriculturist
Astronomer
Biochemist
Biologist
Chemist
Dairy Scientist
Entomologist
Epidemiologist
Geneticist
Geochemist
Geologist
Geophysicist
Horticulturist
Meteorologist
Pharmacologist
Physicist
Plant Breeder
Poultry Scientist
Soil Scientist
Zoologist
College Professor
Seminary Professor
University Professors
如果不想入籍加拿大,则可以在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按照普通的外籍人士身份申请美国工作许可,这和持中国护照申请美国工签的途径与排期一样。另外,职业不在TN签证职业列表上的加拿大公民,也可以和永久居民一样,通过以下三种主要途径申请美国的工作许可:
1) H-1B Visa Temporary Work 特定职业领域人才工作签证
适合在美国取得本科以上学位的外籍专业人士;
必须有雇主提供job offer;
必须满足工资要求;
有特定职业要求,比如IT工程师、会计、建筑师、医生等;
有名额限制,每年抽签两次, 1次65000名额,1次20000名额;
需有美国劳工部给雇主审批的雇用外籍人士的劳工证;
有效期通常为三年,到期可续签,但最长不能超过六年。六年期满后必须离境才能重新申请。
2)L-1 Visa – Employee Transfer 调派员工签证
美国的公司必须为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以高管或专业技术骨干职位在国外工作至少一年;
申请人必须被调往美国担任高管或专业技术骨干;
L签证的首次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开设新办事处的申请通常最初只批准一年。
L-1A申请人(高管和经理)可以续签两年,最长可达七年。L-1B申请人(专业技术骨干)的最长停留时间为五年。
配偶和子女可能有资格陪同申请人前往美国,并在签证期间保持L-2身份。配偶也可以申请在美国的工作许可。
3)O-1 Visa – Extraordinary Skills Visa 杰出技能签证
允许在其领域具有非凡能力的个人为美国雇主临时工作1-3年。如果个人获得了国内或国际的赞誉,并因其非凡的成就而受到认可,则有资格获得O-1签证。
O-1A类别适用于在某些领域表现出非凡能力的个人,如教育、科学、商业或田径。
O-1B类别适用于在某些领域表现出非凡能力的个人,如艺术或电影。
通常首次获批的临时期限最长为三年。根据在美国的活动持续时间,加拿大公民可以在美国移民局批准通知下进入美国。然而,来自需要签证的国家的申请人需要在海外领事馆申请O-1签证。
配偶和子女可以陪同O-1申请人。虽然他们不能在美国工作,但他们可能能够学习。
以上就是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去美国工作的主要途径。
总的来说,TN签证更适合加拿大公民,但有职业限制。H1-B, L-1,以及O-1工作签证则适合持加拿大枫叶卡和第三国护照的人士,另外,一些职业不在TN签证列表上的加拿大公民,也可以通过调派工签与杰出人才工签申请去美国工作。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伴随国际身份的还有个人的所得税问题。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如果要长期在美国工作,并且每年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不超过183天,可以考虑申请成为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这样就能合法规避双重身份带来的双重税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