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
改变了人们的生活
不管是驾车通勤还是全家出游
已经成了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
但有些人却因交通违法犯罪
不仅伤害了他人
也让自己
永远失去了开车的资格
2023年11月16日19时00分许,王某某驾驶鲁P2***3小型面包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樱桃园镇刘郎庄西处时,与由东向西步行的陈某某、刘某某发生碰撞,致陈某某死亡、刘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王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某无责任,刘某某无责任。经鉴定,王某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66.7mg/100ml,涉嫌交通肇事罪。
经调查,王某某超速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操作不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王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某、刘某某无责任。
2024年05月24日,王某某被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24年07月17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王某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4年02月15日22时12分许,王某生驾驶小型客车沿临清市十三干渠桥南北路自北向南行驶至小辛庄一街路口北处时,追尾一辆电动两轮车,造成电动两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两车及绿化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生弃车逃匿。
2024年07月12日,临清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24年10月16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给予王某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什么是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哪些情况会导致终生禁驾?
根据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构成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法定情形:
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有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人员,将终生限制申领。
终生禁驾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驾驶人
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意味着一个人
驾驶机动车的权利
终生被剥夺!
希望广大驾驶人
文明驾驶 守法出行
让驾驶证伴随您的一生!
来源:聊城交警微发布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临清新闻☺
右下角点亮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