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临征调公告〔2024〕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5号)等有关规定,临清市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及烟店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18日期间在临清市烟店镇邢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临清市烟店镇东常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个村组织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调查结果由参加各方签字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烟店镇辛冯路以西,新兴路以南,科技创新产业园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清市烟店镇邢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临清市烟店镇东常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详见附件1)
二、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经调查确认,本地调查地块1,面积为11.115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0.8956公顷(耕地面积4.0908公顷),建设用地0.2194公顷(农村宅基地0.2194公顷)。(详见附件2)。
(二)权利人情况。经调查确认,本次调查地块1,涉及土地所有权人2个,分别为:临清市烟店镇邢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权属证号为:鲁(2023)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008481号)、临清市烟店镇东常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权属证号为:临集有(2012)第0321号);涉及土地使用权人66个,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66个,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3个,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77个。(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凭相关证据材料,向临清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公示期内未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收管理科
联系电话:0635-6172209
附件:1.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图
2.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临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临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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