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资格审核确认通知

民生   2024-11-29 15:52   陕西  

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的通知

    根据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渭人社函〔2024〕399号)精神及要求,现就我县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执行。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2025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且报名时出具单位正式转岗文件,晋升高一级资格须符合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规定。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可在就近考点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材料。
    (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5日8:00-12:00 、14:00-18:00,到人社局一楼进行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工作。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各栏目内容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加盖印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正式的聘用证明表;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4.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必须同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两年的证明材料。
    6.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7.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承诺书;
    8.2024年已参加过本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只提交本人申报表和承诺书;
    9.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优惠政策的考生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及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和相关印证资料;
    10.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11.自备透明塑料文件袋;
    12.档案不在大荔,在大荔上班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
    四、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单位名称:其他(大荔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单位所属:县(县级市)
    单位性质:其他事业单位
    单位类别:选择自己工作单位的类别       
    五、联系方式
    大荔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股
    电话:0913-3222521
    地址:大荔县富民路1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表填写模版.docx

考生承诺书.docx

聘用证明表.docx

抗疫一线情况表.docx

来源:大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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